持有第三、四級毒品幾公克會有罪呢?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一、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二、第二級: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第三級: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參考附表一)。四、第四級: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參考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