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使用他人著作,構成不當得利嗎?
近年來智財意識盛行,許多人多少都知道如果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違法使用他人著作的時候,可能會有法律上的民刑事責任。雖然,著作權法上有許多豁免規定或合理使用,但並非每個個案都能夠適用。不符合前述規定,又無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之情況下,常見的權利人主張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責任,可是有聽過權利人主張使用者構成「不當得利」?近來在一件蘋果日報訴東森新聞雲的案件上,原告就是這樣主張,且獲得一審法院的支持。
近年來智財意識盛行,許多人多少都知道如果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違法使用他人著作的時候,可能會有法律上的民刑事責任。雖然,著作權法上有許多豁免規定或合理使用,但並非每個個案都能夠適用。不符合前述規定,又無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之情況下,常見的權利人主張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責任,可是有聽過權利人主張使用者構成「不當得利」?近來在一件蘋果日報訴東森新聞雲的案件上,原告就是這樣主張,且獲得一審法院的支持。
很多人都聽過「肖像權」,每逢自己拍照拍到別人,或是自己入鏡別人相片時,都會擔心會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但「肖像權」到底是什麼呢?
新聞報導內容有著作權嗎?記者之間,可以互相抄襲新聞嗎?蘋果日報針對其新聞報導內容被自由時報抄襲,提告求償,智財法院第一審判決應賠償新台幣二十七萬元,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