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除了成年,訂婚、結婚年齡也都有變動
民法於109年12月25日進行重大修正,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之規定,修改為「滿18歲為成年」。而此次修正條文之重點,除了規定18歲為成年外,也有多項配套條文修正之,例如:
民法於109年12月25日進行重大修正,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之規定,修改為「滿18歲為成年」。而此次修正條文之重點,除了規定18歲為成年外,也有多項配套條文修正之,例如:
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需要慎重的,當然,若在結婚前就發現不合適,確實沒必要勉強結婚。但在訂定婚約之前,若能慎重的考慮,亦可避免許多麻煩或將來讓對方傷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