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未年成年人拋棄繼承的問題

早年有的長輩們會重男輕女,當發生子女繼承財產時,可能會要求女孩子要拋棄繼承或協議分割遺產時一毛錢也不給。不過,關於未成年人的繼承問題,不是家長想怎樣就怎樣,不管是男是女,父母若代為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不是為了子女的最佳利益,可是過不了關的。

拋棄繼承與協議分割不拿走任何遺產,兩者法律性質大不同!

何謂撤銷權?按民法第244條第1、2項,如債權人認為債務人所為的無償行為或有償行為有害及其債權,可以聲請法院撤銷該行為,因此司法實務上便出現以下問題:法院可否按民法第244條第1項認定上述兩種方式為害及債權的無償行為而予以撤銷?

裁判分割,起訴前一定要辦理繼承登記嗎?

依據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原則上,繼承人得就遺產協議分割,大家講好就好,該分配還是該辦登記就去辦理完成就可以了。但假如繼承人談不攏呢?那就只好上法院「裁判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