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金融風暴之再回首

從2005年「雙卡風暴」到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的「連動債風暴」,台灣這些年來發生幾次系統性的金融危機,近年引發最大爭議的,就是銀行不當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問題,2015年的「TRF風暴」[3]迄今雖然已經五年,然而不少未能受償的被害人,迄今仍在為自己的權利打拼。「雙卡風暴」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連動債風暴衍生《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由無他,乃因當時法令無法解決此系統性的金融危機所致。

金融評議中心TRF爭議調處 漸趨停滯

從卡債風波、雷曼兄弟事件、TRF風暴(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幾個重大金融爭議案件觀察,有其發展脈絡,由交易相對人的經濟層次觀察,先是一般民眾,接著是中產階級,再來是有實力的中小企業主。這種違反法遵意識所生爭議,屬系統性問題,多由自主協商或政府協助下解決問題,而非司法處理。例如:雷曼兄弟連動債爭議案件處理,金管會對於銀行受託投資過程,存在隱匿風險或誤導投資人等不當行銷或違反忠實義務,導致客戶損失,即要求銀行妥善處理受託投資之連動債爭議。

金融評議中心TRF爭議調處最新概述

民國103年起爆發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風暴,似乎於108年逐漸平息。然而,是否每個案件都得到公平處理?政府在銀行與交易相對人間是否扮演積極解決問題的適當角色?至少,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網站上公告之統計資訊揭露觀察,應更能有效率及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