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一屋二賣之損害賠償請求金額是否包含已付價金及土地增值稅?

有某A不動產市價行情500萬元,屋主為乙,乙需款孔急,打五折即250萬元賣給甲,甲乙簽定買賣契約,並約定買方給付頭款後,賣方應先辦理過戶,於過戶完成三日內給付尾款辦理交屋。如賣方有拒絕給付、給付不能等違約情事,賣方須支付買方已付價金同額之懲罰性違約金。甲支付頭款100萬元給乙後,乙認為賣太低,反悔不賣,把A不動產以500萬元一屋二賣給丙。問:甲向乙請求給付不能損害賠償之範圍,是否包含已付價金100萬元?

【刑事】收了團費卻丟包,年代旅遊有可能成立詐欺罪嗎?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承攬的越南富國島旅遊,在春節期間發生旅客遭丟包事件,約292名旅客在越南富國島上被丟包而無法回家,甚至讓越南的越竹航空看不下去,基於人道主義先自掏腰包把被丟包的旅客運送返台。旅印作家「印度尤」則在粉專上分享自己的經歷,表示提前4個月付清費用,卻在出發前才發現家人沒有機票,帶律師前往旅行社要求退費,時任負責人的林大鈞也很豪氣地簽名承諾退款,並不斷宣稱他會處理,但事後卻惡意拖延,持續找藉口搪塞。一連串的行為讓網友直呼這種行為根本成立詐欺罪了!這種收了款卻不完成履行契約的行為,有可能成立詐欺罪嗎?

【刑事】非法地下匯兌超過一億元仍可判緩刑

銀行法所稱「匯兌業務」,是指受客戶委託而不以「現金」輸送,藉由與在他地之機構或特定人間之資金結算,經常為其客戶辦理異地間款項之收付,以清理客戶與第三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之業務。其性質著重於提供匯款人與受款人間異地支付款項需求之資金往來服務,具支付工具功能。依商業實務運作,雙方給付匯兌款項為雙務契約,多於同時或短期內履行給付匯兌款項之義務。換言之,匯兌業務所著重的是「辦理異地間款項收付」之行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