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公開陳沂電話號碼被判刑四個月之個資法問題
就算不是一次直接將人家電話號碼公開,還是有可能被判有罪。
就算不是一次直接將人家電話號碼公開,還是有可能被判有罪。
知名藝人雞排妹近年與醫美診所因為看板的著作權爭議鬧上法院,起因是該醫美診所用了雞排妹寫真集的照片作為看板來宣傳,遭雞排妹主張未經其同意使用她擁有著作財產權的照片,構成侵害著作權。不過,經過智商法院審理後,雖然認為診所就前述照片的使用屬於「合理使用」,並無侵權責任,可是必須拆除使用該照片的看板,民眾看了新聞報導可能會霧煞煞,究竟法院是認為誰對誰錯?
經常發生的案例是,雙方吵架而無故公開他人地址、電話號碼,用來惡整人之類情形,這種行為可能會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