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沒有保護外國人的著作?

最近OTT類的線上串流影音平台在台灣很紅,但也有不少不肖網友,竟然是以非法管道取得影片,自己架設網站,供國內民眾瀏覽,收取會員費或賺取廣告佣金,就有些平台在外國權利人的提告下,遭刑事局查獲,繼而整個平台遭下架的情形,許多人質疑,這明明就是外國著作,台灣的法律怎麼會加以保護?

Netflix共享遭詐欺的法律問題

在台灣網路服務世界名列前茅時,以往透過無線電或其他廣播系統的既有服務,例如電視、電話,也紛紛改以網路傳輸,像是LINE、FB等免費通訊軟體逐漸既有電話的功能,OTT各類網路平台提供的節目,也分食了既有無線、有線電視台的市場。然新的科技、新的服務,往往也就有新的犯罪問題,進來就傳出有人與人合購Netflix帳號,卻遭到詐騙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