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借名登記的不動產被法拍查封了,要怎麼救濟?
阿傑為了降低房貸利息,聽信老友小明引薦的白牌代書毛毛所說的「安排」,將房地借名登記於小明名下,並將銀行貸款轉為小明的名義,每月還款金額果真降低,阿傑頓感輕鬆不少,就這樣過了七、八年。某日,毛毛帶著法院執行處人員到阿傑所住房地進行查封,阿傑錯愕之際,要求查看執行的法律依據,法院人員給阿傑看了拍賣抵押物裁定、執行命令,阿傑這才知道,原來這棟房產借名登記於小明名下的兩年後,小明設定了一個1,5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給毛毛,聲請強制執行拍賣的正是毛毛。此際,阿傑該怎麼辦呢?

【採購】財團法人就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有立委質疑國防單位,某關聯之財團法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容易發生採購弊案云云,然經網友回應,該單位並非財團法人,而是行政法人,不過就有無適用採購法之問題,確實如立委所言,該單位可能不適用採購法,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勞資】雇主可以要求受雇人於特定期間不得休假嗎?
臺鐵公司在民國106年時,發布對內電報,規定:「春節疏運期間(106年1月25日至2月2日)員工停止休假、事假、並依排定班表出勤」,引發臺鐵工會反彈,發起集體休假活動,事後多人被記過、記曠職,事後進入訴訟流程,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前,工會皆勝訴,但近日,最高行政法院改判工會及員工敗訴確定。究竟雇主能否限制受雇人於特定期間不得休假呢?

【家事】離婚的財產分配,還要繳稅嗎?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時,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六、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即配偶間所為相互贈與的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而無贈與稅的問題。但是在離婚之後所取得的婚後財產及贍養費會有其他稅務問題嗎?

【刑事】幫助詐團之車手、賣帳戶或賣個資者之鉅額賠償問題
最近又有詐團幫助犯,被法院判決要負擔詐團的高額賠償金。根據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位蕭先生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僅獲得9萬元報酬,卻須賠償被害人1,331萬多元,因為法院認為車手幫助犯要與詐團其他成員負連帶賠償責任,而且被判刑2年6個月刑期,還要抓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