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識保護令的聲請,這樣做可以保護你!
保護令是為了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權益」的法律命令,警告加害者(相對人)不能再用肢體暴力、言詞暴力對待被害人。而保護令又分成「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通常保護令」,這三種保護令的功能和效力基本上是一樣的,差別只在於法院「核發的速度」。由於通常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的過程,需要一段時間,但每位被害人遇到的家庭暴力狀況都不同,有些可能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所以為了能給被害人更完整、更安全的保障,在通常保護令核發下來之前,可以視情況先以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來阻擋暴力行為的發生。

【政府採購】機關違法取消投標資格或廢標之行政訴訟問題
基本上,一般政府採購開標過程,有時會有廠商的資格審查,之後再進入決標確認得標予某廠商。實務上曾發生的狀況,在第一階段的資格審查,有數家廠商參予投標,但多資格不符,只有某一家廠商資格符合規定,接著機關要進入決標階段,機關後來因故認為廠商資格不符,就取消伊投標資格,更進而為廢標處分,然後,再重新另外開啟一個採購案,並決標予另外的廠商及簽約。在此情形下,若前案的廢標均屬合法,當無任何問題,不過,若機關先前取消某廠商的投標資格及廢標處分,存在違法的情形,機關應負如何的責任?廠商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民事】法院裁定監護宣告後,監護人可陳報對受監護宣告人之債權嗎?
「人要走了,大家就開始搶錢了!」這是一句值得深思又細思極恐的話。當成年人有重大傷病致喪失意思表示能力時,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著作權】學生的作文答案也有著作權?
近日智慧財產局發布函令,稱學生在考試中的答題結果若是符合著作權法要件者,也應該受到保護,許多人看到這一個函釋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說老師絞盡腦汁所想出的題目,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或許不會太讓人訝異,畢竟有些新聞都提到補習班剽竊學校教師的前述題目,作為自己的測驗卷內容,但學生的答題結果,怎麼也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