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採購】消極投標被控陪標未遂的無罪案例
所謂「消極投標」行為,指的是廠商雖然來投標,卻無意願得標,所以用各種方式來讓自己客觀上顯然無法得標,例如:投標金額過高、企劃書胡寫一通、沒附上投標須知提醒的必要文件等等,這種「消極投標」行為,是否就等於是有和其他投標廠商共謀,要來「湊家數」、「詐術圍標」呢?其實未必。近日就有一則判決,自採購實務面向出發,認為不應該成立詐術圍標罪。

【採購】公司營業項目與採購法資格標之法律問題
許多標案的招標機關於投標廠商資格中,均會限制廠商的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必須要有特定項目,譬如說辦理國防採購的,會要求有槍砲彈藥等軍火類,如果公司登記缺乏對應營業項目者,就可能被認為是不符資格。然在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中,有所謂的「概括項目」,也就是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的登記,如果投標廠商雖無機關要求的特定項目,然有登記「ZZ99999」概括項目,能夠通過資格審查嗎?

【不動產】如何對付債務人的脫產行為?民法撤銷詐害債權及刑事損害債權罪
近日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件車禍賠償糾紛,被告男子遭判決要賠償被害人數百萬元,結果被告男子在敗訴確定賠償責任時,竟然將名下土地無償贈與前妻,企圖規避債務責任,此在民事上構成「詐害債權行為」,法院判決撤銷贈與並塗銷移轉登記,土地須回復至原所有權人名下,被害人債權得以獲得保障。

【採購】政府採購最新函釋-有關廠商資格及履約管控
政府採購案件,有時會因得標廠商資本額與標案規模存有相當落差,引發外界對其履約能力及品質疑慮。例如之前台東「2026跨年晚會」,歌手張惠妹跨年夜在台東嗨唱,但本件勞務採購標案高達新臺幣3,500萬元,卻由資本額僅20萬元之公司得標,不免遭人質疑廠商的履約能力跟機關評選標準。近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了相關函釋(工程企字第1150100016號函),說明機關辦理採購時,應依採購個案特性妥適訂定投標廠商資格、採購品質、履約風險控管,以確保履約順利。

【刑事】偷拍和強迫拍攝有一樣嗎?
某黃姓男子於112年時,於數間書局、便利商店內,對未滿12歲之兒童或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先後6次以手機偷拍之方式拍攝裙底、褲底,其中得手一次,另外五次則未遂。第一審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檢察官不服上訴後,二審法院撤銷第一審判決,改認定黃姓男子犯同條例的36條第3項「違反本人意願偷拍」,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