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霞雙重國籍不能選副總統嗎?
總統參選人郭台銘近日公布副手人選,決定由知名人士賴佩霞擔任,然據新聞指出,賴佩霞具有美國國籍,各界質疑她的參選資格,賴佩霞則表示會盡快向美國政府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只是台灣向來不禁止人民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第二國籍,為何一定要拋棄外國國籍,才能選總統呢?
總統身為國家領導,對於國家應該具有高度忠誠,如果具有外國國籍,可能會影響總統在國家大事上的判斷,使選民產生質疑,總統是否將國家利益置於第一順位,亦或是因為具有外國國籍,而將該外國放在本國前面?所以法律規定禁止外國人參選總統,且台灣因為歷史和政治因素,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如果是外國人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是雖為中華民國人士,然卻是大陸或港澳地區者,都不具有參選資格。且如果具有外國國籍,依照同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也不可以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所以,不僅是外國人或大陸港澳人士不得參選,具有外國國籍之本國人士,也不能登記參選。
是以賴佩霞女士至少要在登記之前就成功放棄美國國籍,並提出相關證明,否則是不能夠合法登記為副總統參選人的,至於後續會如何,就要待美國在台協會(AIT)或美國政府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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