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關稅戰中,川普的法律責任
美國川普政府與北京方面本月11日結束貿易談判,白宮並在12日發表聯合聲明,同意在接下來90天內下調雙邊關稅。根據美中在日內瓦敲定的協議內容:美國將把對中國商品的關稅從145%下調至30%(包含4月以前的芬普尼20%基礎關稅);中國則將對美國進口商品的關稅從125%降至10%(不含芬普尼的反制關稅與稀土管制措施)。

美國與北京方面達成協議,降低對彼此在今年4月份起的對等關稅和反制關稅,對全球市場將帶來重大的影響。首先,關稅作為保護本國產業的重要因素,關稅的降低代表對本國產業的保護也一同降低,而美國對中國的關稅從145%降低至30%,首當其衝的就是美國本土的企業;其次,關稅能有效增加政府收入,在目前美國債台高築的情形下,對其他國家課徵高額的關稅對於美國來說,也不無小補。當然,以上兩點都只是這場關稅戰爭的一小部分,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川普將對北京方面的關稅由145%調降到30%,而中國則將對美國進口商品的關稅從125%降至10%,這代表中美雙方事實上主要是將關稅作為貿易制裁與談判的籌碼,而目前看起來也達到目的了。
然而,關稅也不是說升就升,說降就降的,任意調降關稅在法律層面上可能會面臨一定的風險,在美國各州就有控訴川普調整關稅,顛覆憲法秩序的情形:加利福尼亞州於4月16日發起訴訟,指控關稅嚴重損害州經濟命脈。(資訊來源:The New York Times/California Is Taking Trump to Court to Stop His Tariffs)一週後,由民主黨總檢察長主導的12州聯盟也提出訴訟,控訴川普的關稅措施「顛覆了憲法秩序,給美國經濟帶來了混亂」。企業和組織團體也紛紛提起訴訟。
對應升降關稅的法律問題,美國總統川普的法寶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原先設計用來應對國家緊急情況(如恐怖攻擊)的法律,到了川普手裡變成豁免調整關稅法律責任的免死金牌,也就是說,只要川普認定「國家安全受到威脅」,就能以這個法律調整關稅;此外,《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也是川普慣用的法律手段。
對於上述的法律議題,由V.O.S. Selections對川普提出的訴訟案將於5月13日在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舉辦聽證會,訴訟的主要論點基於關稅政策涉嫌違反法律和憲法。原告方認為,川普不當使用了20世紀70年代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來實施其大部分關稅制度,總統正在侵犯國會權力,並指出川普是首位依據IEEPA對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總統。更進一步的論點是,關稅可能違反「重大問題原則」和「非授權立法原則」,因為關稅具有「巨大的經濟和政治重要性」。
無論如何,中美雙方的協議在一個如此恰巧的時間點產出(V.O.S. Selections, Inc. v. Trump聽證會前一天),對川普的法律責任會帶來怎麼樣的影響,又對全球經濟帶來怎麼樣的衝擊,有賴後面持續的追蹤及觀察。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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