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無罪案讓「地檢署」與「法院」打嘴鼓
臺灣高等法院對馬前總統英九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以108年度矚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無罪。臺北地檢署發布新聞大力批評法院,說顯與相關法院歷來民、刑事判決之認定結果完全不同,強烈反擊說「不同法官,就相同事實,做出相互歧異之判決」、「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臺灣高等法院對馬前總統英九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以108年度矚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無罪。臺北地檢署發布新聞大力批評法院,說顯與相關法院歷來民、刑事判決之認定結果完全不同,強烈反擊說「不同法官,就相同事實,做出相互歧異之判決」、「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以前我們提過,營業作生意不一定要申請「商業登記」,不過還是要申請「營業登記」!
仲裁協會所提供之「仲裁人選定書」之規格制式文書,其中內容如下:「倘本件當事人聲請仲裁人迴避時,由仲裁庭(包括被請求迴避之仲裁人)決定應否迴避」;試問,其法律效力為何?
依國家安全法規定,人民不得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若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政府認為因應大陸地區對台滲透,上個月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將刑度拉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近罷工的新聞很熱門,但大家知道嗎?有些職業是不能罷工的。罷工的依據主要規定在兩個法律裡面,第一個是工會法,因為有工會才有罷工,第二個則是勞資爭議處理法,因為罷工的前提是要勞資協商破局。但為了避免有些職業罷工,影響公共利益甚大,所以立法院在立法及修法時加上了一些限制。
前立委高志鵬因案入獄,申請外役監通過。但是,前立委林益世同樣想搬去外役監,申請兩次都沒通過。外界質疑外役監審核程序欠缺公平性,引發爭議。
去年底(107年10月間),立法委員詢問關於ICO(Initial Coin Offering/數字貨幣首次公開募資或首次代幣發行)是否為有價證券的問題?
類似夜店或KTV酒後撿屍案件,時有所聞,信義區甚至曾被戲稱「撿屍大道」。不過,撿屍刑責可不輕!
針對酒後駕車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近又修正了,除了提高行政罰鍰的上下限外,也要求曾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的駕駛,依該法第35-2條安裝酒精鎖。不過,酒駕吊銷駕照的情形非常多種,那些情況要安裝呢?
很多人為了讓手機上網方便,會幫家裡的光纖寬頻裝台WIFI分享器,這樣一來無論是筆記型電腦、電視、手機、任天堂Switch、索尼PSV等等,通通能夠連線上網。甚至有些人乾脆就讓WIFI可以直接連接,無須輸入密碼,但如果被有心人士盜用,藉由你的WIFI來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檢察官透過電信公司索取IP位址的時候,就會查到註冊人的頭上了,這時候,會不會就有刑事責任呢?法院判決認為仍然應該是實際侵害權利的人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