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 Q&A 2017.05
11 12 月, 2018 675 Views
你好,我方境外公司註冊於Belize,負責人為中華民國自然人,擬與國外公司簽訂分銷契約,請問合約內容可以用台灣(中華民國)法律為準,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嗎?惟貿易發生地不在台灣,如果無法以台灣(中華民國)法律為準,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請問(1)原因是甚麼? (2)若是發生爭訟在合約上該如何註明處理方式?謝謝!
一、原則上,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雙方得約定以我國法為準據法,及台北地院為訴訟之合意管轄法院。 二、貿易行為地是否在台灣,基本上,與上開約定無涉。不過,若未能達能上開共識,才有可能約定適用其他國法律及管轄法院,因此,盡可能爭取約定以有利於己的國家的法律及管轄法院。供予參酌,謝謝!
請問一下,我在蝦皮拍賣放置了一個訂單(無免運)有一位女性顧客下單(她下了2~3次的單)!然後我也當天出貨了!過了到可以取貨的第3天,我也有發訊息提醒她了!結果第一個訂單的取貨期限過期了,請問一下可以怎麼備案或是提告?
針對下單不取的行為,過往可能只認為成立民事契約爭議。然而,近來愈來愈多這類事件,賣家提出刑事告訴後,有實務見解開始認為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55條之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故,可以再發訊息提醒買家,把事情的嚴重性講給買家了解,不要為了這種事上法院,程序上的費用對於雙方都不合算,請買家想清楚一點。供予參酌,謝謝!
我有提告妨害秘密罪,現在已經和對方私下和解了,那接下來我要如何撤銷此案? Ps.9/24申報,現在還沒有傳票及任何通知寄來 1.要準備哪些文件?(和解書.撤回告訴狀??) 2.這些資料我該寄到拿?(地方檢察署??) 3.我有查看撤回告訴狀內容,裡有寫到"貴署 年度 字第 號聲請人告訴被告",我不清楚第二空格及第三空格該填寫何內容?
一、向地檢署遞交「刑事撤回告訴狀」即可,亦可併附和解書影本。 二、要作成不起訴處分的單位是地檢署,因此,應向地檢署遞狀。 三、每個案件都會有案號、股別,內容大略就是寫說:告訴人與被告已經達成和解了,因此同意撤回告訴,請地檢署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即可。供予參酌,謝謝!
很多朋友告知在交友網站看到我的照片,問我是否有使用交友網站,因此得知照片被盜用,本來想說算了,但是發現盜用著用我的名義發文,跟他人聊天,而且還被哥哥朋友發現,哥哥朋友還故意跟他聊天,並且有人回應 所以覺得很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先講證據部份,要有證據證明有人盜用你的照片。再來,應注意幾個點,照片是從何而來
不起訴處分書是否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因不住在戶籍地
只要寫一份刑事陳報狀遞送至地檢署,表示文書送達變更至新的地址,這樣就可以了。供予參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