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 Q&A 2018.06

我公司是生產廠家,客戶的業務想要自行創業,也是販售我公司的產品,昨天他說要給我他公司所有客戶的交易資料,換取我這邊的支持,不知我若收下是否犯法?

您好:一、要有具體的行為才有所謂的犯法,但依題意,不清楚要給資料的「他」,是指公司負責人,或是公司的員工? 二、其次,客戶交易資料,應區分為自然人或公司,若屬自然人,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若是公司不適用。但是,該交易資料,若屬營業上有經濟價值利益,員工無故違背職務交給他人,有可能有背信的問題。 三、其餘,應視實際行為再行斟酌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賣家原定14日內交貨,卻不斷更改期限至2個多月(期間只發少許貨)才說 沒貨了,退款卻一再拖延還挑釁說歡迎提告請問如何解決?

您好:一、民事部份:若有給付遲延,可以存證信函催告,如仍遲延,得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 二、刑事部份:若有證據證明出賣人有詐欺的故意,以及客觀上確實有詐術之行為,可能涉嫌詐欺;如有前述類似情形,得寄發存證信函主張權利,視對方態度及回覆,決定進一步的動作。供予參酌,謝謝!

你好我有ㄧㄧ個問題想請教你 就是我之前有澬產公司來找我老婆討債但是要找人做擔保說ㄧ個月還多少 那當然我是他老公就替他擔保了錢也還沒還完 最近我們現在已經離婚了 也搬走了我也聯絡搬到他 對方資產公司也聯洛不到他的錢也沒還嗯嗯但是我請朋友如果看到我前妻請跟他說債務也跟人家處理但是他居然說他不要處理 不想還了 說我是擔保人 前妻的意思就是故意要擺爛 後來我也收到對方的法院開庭單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主債務人是前妻,您因同意擔保債務,所以法律上變成類似主債務人角色。因此,前妻未償債,債權人就向您追討。若取得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或是判決之類可以強制執行您的財產的執行名義,債權人就會執行。然而,若您沒有財產,債權人就無法進行下一步受償。此故,仍可與債權人再行協商。另外,最終的債務仍應由前妻負擔。只是,取得執行名義後,仍須前妻有財產,始得受償。供予參酌,謝謝!

本人於去年10月於某世貿傢具大展參觀時, 因本人需求及業務遊說, 故下訂約莫50萬元系統傢俱, 過程中業務有口頭答應若有預算上的問題, 可於日後實際丈量屋內尺寸後做刪減商品, 故當下交付7萬元訂金.於今年1月中旬找業務來現場丈量並說明三項傢俱不需承做, 但業務說明因商品金額較高, 無法刪除項目.後續明確告知業務取消訂單, 本人也清楚知道訂金無法返還, 唯一的需求是請業務務必開立訂金之統一發票想詢問這樣的需求有構成任何違法或是這是消費者的權益呢?

您好: 一、假設付訂金時,只是契約的預約,或就算契約成立了,然而確認標的部份,仍應依實際丈量為準。因此,對方拒絕刪除部份,這部份應有斟酌的空間。 二、針對類似消費糾紛,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會針對事實判斷是否有違消保法,而為您爭取合法的權益。供予參酌,謝謝!

繼承之土地已由過逝者提供建商配合銀行融資,繼承土地的人,如果不配合變更土地擔保人可以嗎?銀行會怎麼做?

您好: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因此,銀行會依此原則辦理,所以要確認繼承人與銀行間的融資行為已達到何種程度?另外,應確認繼承人與建商之間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再作後續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