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未簽章之裁罰通知可否起算救濟時間?
基本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裁罰,都要通知送達予人民或公司行號,受處分或裁罰者,才能加以提出像是異議或訴願或訴訟等等之類的救濟。不過,一般而言,也都會有救濟期間的規定,超過期間就不能提起救濟了。因此,救濟期間的起算點就非常重要(註:合法送達當事人為救濟期間之起算始點)。
基本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裁罰,都要通知送達予人民或公司行號,受處分或裁罰者,才能加以提出像是異議或訴願或訴訟等等之類的救濟。不過,一般而言,也都會有救濟期間的規定,超過期間就不能提起救濟了。因此,救濟期間的起算點就非常重要(註:合法送達當事人為救濟期間之起算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