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之民事賠償多少錢呢?
世界先進國家已無存在通姦罪,為因應現代刑法國際趨勢及合憲性原則,我國也在今年廢除通姦罪;也就是說,有關通姦行為,已不歸刑法在管了。但是,因為類似行為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還是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世界先進國家已無存在通姦罪,為因應現代刑法國際趨勢及合憲性原則,我國也在今年廢除通姦罪;也就是說,有關通姦行為,已不歸刑法在管了。但是,因為類似行為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還是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收養子女需要經法院裁定,以避免人口販運,侵害未成年子女權益的情形。只是,在古早時代,法律並沒有這樣強制要求,這時候可以因為有個人從小就被別人抱去養,所以就成立養子女的擬制血緣關係嗎?最近最高法院大法庭有了統一見解。
依民法第423條規定:「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大家都知道刑法的責任能力是十八歲,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算是少年,責任與成年人不同,而民法的行為能力則是滿二十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這個十八歲、二十歲的區別,常常弄混不少人,特別是近年公民投票法規定,只要年滿十八歲就能夠投公投了,和選罷法規定滿二十歲才有投票權又不同,讓不少人懷疑,到底是十八歲算大人,還是二十歲算大人?
台灣近年邁入高齡化社會,年長的長照問題,政府特別通過《長照法》,希望以國家的力量,讓民眾能夠老而無憂,然而由於財源的不足,大多數的心力仍是要由家屬負擔,像是自己聘請外傭二十四小時照顧長者,或是替長者支付長照機構的費用,然這些費用,往往並不便宜,以至於有些子女會主張要免除自己的扶養義務。最近有則法院裁定可以參考。
在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出來之後,通姦除罪化,也就是刑法通姦罪廢除了,這時候民眾可能就會有疑慮,難道我們國家是鼓勵當小三小王嗎?以後就拿小三小王沒轍了嗎?事實上不是如此,在民事的金錢求償和家事的離婚事由方面,都仍然存在的。
實務上,有人會說為了躲債,乃將自己的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給第三人,這樣子債權人就算想要拍賣自己的土地,因為其上面有抵押權,債權人可能擔心拿不到錢就不會聲請強制執行了,但真的是這樣子嗎?
類似受僱司機發生車禍致他人死傷時,僱用人公司應負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然而,當雇主賠償第三人後,可否對受僱司機求償呢?
總價承攬之政府採購工程合約,承攬人向定作人請求給付「契約圖說有,但契約標單無此工項」之工程款,是否有據?這是營建工程實務常發生的漏項問題。
中國最近有個詞兒特別火紅,就是在民法修正草案中推出的新制度「離婚冷靜期」,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考量到近年來,年輕人的離婚率特別高,對於國家的領導政策,影響很大,離婚率有多高呢?居然比台灣還高了,要知道,那可真不得了,所以領導們急急忙忙在這次民法典的修正草案中,高呼要加入「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辦理離婚登記後的夫妻之一方,可以在登記後一定期間內,不附理由地撤回申請,那撤回之後的效力怎麼辦?就當沒申請過,婚姻仍然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