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和解之犯罪所得沒收問題
A與B共同詐欺被害人一千萬元而涉犯詐欺罪,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法院審理時,A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被害人一千萬元。試問:在判決時是否仍要宣告B沒收犯罪犯罪所得一千萬元呢?
A與B共同詐欺被害人一千萬元而涉犯詐欺罪,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法院審理時,A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被害人一千萬元。試問:在判決時是否仍要宣告B沒收犯罪犯罪所得一千萬元呢?
沒收新制立法後,如果被告犯罪有獲得所謂「犯罪所得」,法院在判決時會同時宣告沒收犯罪所得XX元。實務上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刑事宣告犯罪所得沒收,後來被告與被害人和解,沒收應否扣除和解給付部份,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