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律師法律服務之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方式

所謂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註:雖然《政府採購法》第49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故在本案是屬於第22條第1項之情形,所以不用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