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動電源爆炸起火的求償問題

行動電源在3C產品普及的現在,幾乎已經成為隨身必備物品之一,然而行動電源發生爆炸起火的新聞事件也越來越多,輕則虛驚一場,重則連家都燒沒了。近來更有消防員於網路呼籲消費者應避免買行動電源本體與插頭為「一體式」的行動電源,亦有媒體訪問電池領域的專家學者說明爆炸起火的成因及行動電源樣式的爆炸風險。但如果發生行動電源爆炸起火時,製造商應該要負什麼樣的賠償責任呢?

【民事】餐廳消費跌傷,可請求多少精神賠償?

最近有個新聞案例,某甲到某日式料理店用餐,不慎摔傷,提起民事訴訟精神賠償的數額𠲆法院判賠金額差了十萬八千里,本件判決,關於精神賠償的判決寫法,和一般判決沒有多大差別,但這樣的精神賠償數字是否適當呢?值得來討論!

廣告不實之加倍懲罰性賠償案例

最近有個懲罰性賠償金的判決,值得注意。某社區預售屋建案,建商預售廣告文宣有健身房、空中花園、交誼廳、棋藝室等等,交屋時候卻未見該公共設施。建商在廣告文宣中標示規畫健身房、交誼廳及棋藝室等,雖然建商解釋公設是無償贈與客戶,沒有施作義務,還抗辯有權依契約條款變更設計。不過,法院認為未提供應有的公設,要賠償住戶減少價值的損失。更特別地,高院認為建商明知頂樓工程核准圖不包括交誼廳、健身房及棋藝室等公共設施,卻在文宣頂樓公共空間美化示意圖標註,因此判令應賠損害再多一倍的懲罰性賠償。建商若故意不提供契約或廣告所說的公共設施,得依消保法規定判決加計損害一倍之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