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高利貸還債超過法定利息部份可以抵掉本金債務嗎?
依據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再依據民法第323條規定:「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其依前二條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這時有個問題:假設債務人每月連本帶利還錢,利息部份可能還到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這時所還利息超過法律規定法定利息的部份,可以算是清償本金嗎?
依據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再依據民法第323條規定:「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其依前二條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這時有個問題:假設債務人每月連本帶利還錢,利息部份可能還到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這時所還利息超過法律規定法定利息的部份,可以算是清償本金嗎?
台灣人被詐騙到柬埔寨的新聞還沒消退,政府仍持續宣導國人不要輕信網路介紹而冒險前往,不過,也有很多人開始批評前往柬埔寨工作的台灣人警覺心不夠,但其實,受害者中很多人都是活在貧窮線下,或是想著創業卻不小心掉進債務陷阱而掙扎的過生活,其實這樣的情況若沒有改善,對一個國家或社會來說都不是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