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機關採購標案誤用他人著作的民事賠償問題

  在大政府主義的思維下,機關為了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往往需要透過政府採購的方式,進行社會動員取得資源,否則在機關有限的員額下,預算實不足以支應日漸膨脹的公共需求。然透過標案向廠商採購的財物或服務,有時會涉嫌侵害到第三人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機關此時雖無故意侵權,不會被論以刑事責任,但會不會遭法院認定有過失,而遭著作財產權人追究民事責任呢?在審理這個問題上,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認為採購契約的約定是個關鍵。

公司業務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芒果照」的著作權問題

有新聞標題寫著:「盜用一張『芒果照』用在公司禮盒、女業務涉違反著作權法起訴」!網路隨便找一張芒果照片用在公司禮盒上面,會嚴重到成立犯罪行為嗎?

梗圖也有著作權,應注意是否成立合理使用

許多人在Facebook、LINE上面聊天時,都會傳送許多耳熟能詳的「梗圖」,讓看到的人會心一笑,甚至還會將「梗圖」內容加上切合時事的文字,希望發人深省。只是這種使用他人圖片的訊息內容,還是要注意到一件事,就是「梗圖」也是有著作權的,不管你是FB小編呢,還是群組的管理員,都要注意這些「梗圖」是不是符合合理使用,以避免侵害別人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