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民眾的著作權在大陸遭侵害可以在台灣提告嗎?
兩岸過去曾在2010年簽立《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提到「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惠原則,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品種權等兩岸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商解決相關問題,提升兩岸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的創新、應用、管理及保護」,就著作權相關事務約定要合作加以保護,然若民眾的著作權在大陸遭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在台灣的地檢署或是法院提告嗎?
兩岸過去曾在2010年簽立《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提到「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惠原則,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品種權等兩岸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商解決相關問題,提升兩岸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的創新、應用、管理及保護」,就著作權相關事務約定要合作加以保護,然若民眾的著作權在大陸遭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在台灣的地檢署或是法院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