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台師大女足案被害人能夠請求國家賠償嗎?
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在其研究計畫內要求球員參與抽血,並疑似將抽血與體育成績(學分)掛勾。學生若不配合,可能面臨扣分、退隊、延畢等懲罰。此舉引發學生及社會反彈,校方與行政院各部會隨後展開調查,並認定涉有不當行為。在這個案件中,受害學生能否請求國家賠償呢?
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在其研究計畫內要求球員參與抽血,並疑似將抽血與體育成績(學分)掛勾。學生若不配合,可能面臨扣分、退隊、延畢等懲罰。此舉引發學生及社會反彈,校方與行政院各部會隨後展開調查,並認定涉有不當行為。在這個案件中,受害學生能否請求國家賠償呢?
台師大女足隊爆出醜聞,教練遭控強迫球員參與抽血實驗,並疑涉校園霸凌與違反《人體研究法》。教育部14日證實已完成調查,除對台師大祭出行政處分,並建議停聘該教練2年。如果有人未經過我的同意,擅自抽取我的血液,或是以欺騙的方式,得到我的承諾來抽我的血,這樣的行為會成立什麼罪名嗎?
有些涉及親子關係認定的糾紛,例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否認生父、確認派下權等訴訟,因為必須確認當事人的親子關係,原告往往會要求被告進行DNA親子關係鑑定,此時如果被告不願意配合去做,在訴訟上將產生怎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