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與賄選的問題

九合一大選,將在年底11月間投票,關於收受政治獻金之事,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從今年4月25日起可以開始收受政治獻金。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從8月25日起得開始收受,所有收受期限都只到投票日前一日為止。不過,要如何收才不會出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