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漫談寵物遺囑之公證
有經驗的代筆寵物遺囑律師,會與長者進一步的溝通與討論,並事先提供公證人相關資訊,以利遺囑公證作業,且合於當事者最佳利益,包括寵物遺囑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等作確認,進而完成寵物遺囑。
有經驗的代筆寵物遺囑律師,會與長者進一步的溝通與討論,並事先提供公證人相關資訊,以利遺囑公證作業,且合於當事者最佳利益,包括寵物遺囑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等作確認,進而完成寵物遺囑。
高齡長者在預立寵物遺囑時,若沒有繼承人的情況,立遺囑人可自由完全處分其遺產,參考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但是,高齡長者就算獨居,若還有繼承人的情況下,不見得可以將全部的遺產,以遺囑方式全部贈與給特定人或機構來照顧寵物,除了繼承人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高齡長者才有可能將全部遺產處分分配出去,而一點都不分配給繼承人。
高齡者擔心自己過世而心愛寵物沒人照料,可能預先以立遺囑方式,用身後遺產指定某人或單位來負責照料,讓毛小孩能繼續好好地生活。那麼遺產相關辦理流程及稅務問題,高齡者可能要先瞭解一下。一般長者過世,留有遺產,可能留下銀行存款、家裡頭的現金、值錢的動產、有登記的不動產、未登記的不動產、股票、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當然,比較特殊而最重要的,就是心愛的「寵物」伴侶!
依據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原則上,繼承人得就遺產協議分割,大家講好就好,該分配還是該辦登記就去辦理完成就可以了。但假如繼承人談不攏呢?那就只好上法院「裁判分割」了。
若數人因繼承登記共有一公寓大樓之區分所有建築物,但「頂樓增建物」為第三人所興建。請問:頂樓加蓋部份,於數人分割共有物時,可以將頂樓增建物列入分割之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