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乘客性騷擾空服員的法律責任

最近有一位海關人員對空服員性騷擾的新聞案例。根據報導指出,有位黃先生在搭乘長榮航空從慕尼黑返台班機時,疑似對一名空服員性騷擾,並自稱海關而要求對方下機單獨接受行李檢查,甚至語帶威脅稱「只是給她一個小小的教訓!」,讓空服員心生恐懼。報導進一步說黃員還有其他不當行為及拍攝空服員行為,班機抵台後,該名空服員乃至航警局報案告訴恐嚇及性騷擾。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黃員堅決否認全程有肢體接觸,強調拍照事件純屬誤會,僅正常要求空服員到紅線櫃檯受檢等,至於事實真相如何,就有待司法調查清楚了。

爪子別亂伸,小心性騷擾犯罪!

近日新聞報導,攝影師28歲黃姓男子,去年約女模特大尺度外拍,因積欠拍攝費起爭執,女模特指控,遭黃男強押在牆上,摸胸、摸臀,又被黃男打巴掌1下,導致左臉疼痛。女方報警後,黃男涉嫌搶走手機離開現場,謊稱撿到手機交給警方;當天,黃又約另一名女生外拍,涉嫌在拍攝過程中,意圖性騷擾,趁女生來不及抗拒,觸摸肩膀、腰,還伸出狼爪拍打女生臀部遭訴。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罪嫌、性騷擾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