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子別亂伸,小心性騷擾犯罪!

近日新聞報導,攝影師28歲黃姓男子,去年約女模特大尺度外拍,因積欠拍攝費起爭執,女模特指控,遭黃男強押在牆上,摸胸、摸臀,又被黃男打巴掌1下,導致左臉疼痛。女方報警後,黃男涉嫌搶走手機離開現場,謊稱撿到手機交給警方;當天,黃又約另一名女生外拍,涉嫌在拍攝過程中,意圖性騷擾,趁女生來不及抗拒,觸摸肩膀、腰,還伸出狼爪拍打女生臀部遭訴。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罪嫌、性騷擾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