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中科院無人機採購不適用採購法?

依照行政法人法第6條第2項規定:「前項採購,除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條所定情形,應依該規定辦理外,不適用該法之規定。」,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2條規定:「本院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防部。」,也就是將中科院定位為「行政法人」,原則上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而適用中科院自己制定的採購規定,除非是有該設置條例第4條所稱:「公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採購者,本院視為公務機關,國防部視為其上級機關。」,也就是「緊急採購」的情況,像是:「一、國家遇有戰爭、天然災害、癘疫或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二、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三、公務機關間財物或勞務之取得,經雙方直屬上級機關核准者。四、依條約或協定向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辦理之採購,其招標、決標另有特別規定者。」

修法後,公立學校教師可以隨便兼職嗎?

公立學校教師和公務員的兼職現象,向來是政府極為頭痛的問題,不同於《勞基法》將此部分爭議交由契約去處理,前述人員向來是原則禁止,例外允許,諸如過往的彭文正事件、管中閔事件,在社會上都引起相當大的討論。然近年來物價上漲,許多公職人員擔憂自己的薪水追不上物價,紛紛要求政府開放機關人員的兼職,不然就要大幅加薪。考量諸多因素下,政府近日終於修正關於公立學校教師和公務員的兼職規定,大幅放寬兼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