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未依採購法辦理採購而遭起訴的案例
新聞報導,外交部駐巴西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和副領事,在辦理職務宿舍修繕設計監造案的招標作業時,涉嫌未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辦理評選、議價、訂定底價,且製作不實開標紀錄給外交部,協助特定設計師及廠商得標,近日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可說是於超思案之後,又一件應招標未招標,而遭地檢署究責的案例。
新聞報導,外交部駐巴西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和副領事,在辦理職務宿舍修繕設計監造案的招標作業時,涉嫌未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辦理評選、議價、訂定底價,且製作不實開標紀錄給外交部,協助特定設計師及廠商得標,近日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可說是於超思案之後,又一件應招標未招標,而遭地檢署究責的案例。
據報載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市政府採購監視器案,遭臺北地檢署以有利用職權替廠商護航及增加預算,從中收取賄賂之嫌疑,日前遭檢方搜索其辦公室並漏夜偵訊後,認為涉案情節重大,有與業者串供之嫌,故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200萬元交保,令檢察官不服裁定結果,亦將提起抗告。到底議員是否確實涉案,有待司法後續調查,然履約廠商找民意代表施壓採購機關,要求增加預算的情形,在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會有何責任呢?
山坡地申請機械除草,可以順便從事開挖整地嗎?當然不行,還要另外申請。
對人家性騷擾,可能會有什麼責任?基本上,民事、刑事、行政責任,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第1項:「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也就是說,被人家性騷擾,可以請求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