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員工沒通過試用期可以不付工資嗎?
近日台北市某診所發生護理師入職後簽了職前訓練同意書,工作15天之後診所告知該護理師沒有通過試用期,故而診所拒絕給付15天的薪水,令護理師認為相當不公平而爆出爭議。
近日台北市某診所發生護理師入職後簽了職前訓練同意書,工作15天之後診所告知該護理師沒有通過試用期,故而診所拒絕給付15天的薪水,令護理師認為相當不公平而爆出爭議。
定型化契約多久的審閱期算是合理而有效並且合法?若是違反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規定會有什麼法律效果?
台灣中小企業用人常常都會有試用期的規定,如果新人試用不合格,期滿就不會再留用,這時候面臨到兩個問題,如果試用期為三個月,新人來沒幾天就讓主管感覺不滿意,要求新人馬上捲鋪蓋走人,這時候算是被公司資遣嗎?還有,試用期滿了,不打算繼續留任,這時候算是資遣嗎?要解答這個疑問,就要來看看法院的判決怎麼說。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有間豆花店聘用工讀生並約定好時薪在150元-165元間,但該名工讀生在工作4小時後,店家卻只給了300元的薪資,還辯稱因為仍在試用期所以只給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