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聲請再審之重要證據應如何認定?
刑事被告一旦遭到有罪判決確定,而認為自己受到冤抑,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有「非常上訴」及「再審」的救濟途徑。前者是最高檢察署的檢察總長,對於確定判決,以「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判決,或撤銷其訴訟程序的特別救濟方法;至於後者是為了排除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違誤」所設的非常救濟途徑。本文將探討刑事被告如何透過刑事訴訟法第421條的聲請,進行法律救濟,以雪冤抑。
刑事被告一旦遭到有罪判決確定,而認為自己受到冤抑,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有「非常上訴」及「再審」的救濟途徑。前者是最高檢察署的檢察總長,對於確定判決,以「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判決,或撤銷其訴訟程序的特別救濟方法;至於後者是為了排除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違誤」所設的非常救濟途徑。本文將探討刑事被告如何透過刑事訴訟法第421條的聲請,進行法律救濟,以雪冤抑。
蓋房子要依據建築技術成規,才能有安全保障,假若違反建築技術成規去蓋房子,將可能造成危害,若致生公共危險,會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