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可以組工會嗎?

依照工會法第1條開宗明義的規定:「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工會是為了「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改善勞工生活」的存在,如果不是「勞工」,就不適用工會法,無法依照工會法來組織工會。雖然有些歐美國家,勞工是自發性成立工會來對抗雇主,而不是國會先通過工會法後,勞工才被允許組織工會,不過在台灣所稱的工會,原則上都是依照工會法成立的。

哪些人不能當也不必當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法》於今年1月正式上路,象徵司法系統重視民眾聲音的第一步,比起德國的專家參審、美國的陪審、韓國的觀審,台灣這部法律和日本施行十多年的裁判員制度最為接近。對民眾來說,擔任國民法官和軍隊教召一樣,是一種義務,不去可不行的,會不會有人像是躲教召、躲當兵一樣,不去當國民法官呢?有沒有人是不能當也不必當國民法官的呢?當然是有的。

軍人酒駕被核定不適服現役退伍的法律問題

空軍某指揮部士官長,因駕車自撞路邊花圃,經警方到場實施酒測,測得呼氣濃度達每公升0.37毫克,經單位核予大過兩次懲罰,並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議會及再審議人評會,均評鑑其不適服現役,核定其不適服現役退伍,該士官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亦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