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一般人都瞭解遺囑大概意思,但可能不瞭解相關細節。事實上,遺囑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而且遺囑的「法定方式」細節真的很多,一不小心搞錯,遺囑可能就變成無效,例如:該手寫的用打字,該簽名的用蓋印章,該有三位證人卻只有二位證人等等,均可能導致繼承人爭訟。那麼,關於遺囑,大家最想瞭解的問題應該是:「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民事】病危時之「口授遺囑」只能用古老的「錄音帶」嗎?

民法繼承篇關於遺囑的規定,共有五種方法,其中「口授遺囑」是專門用來因應遺囑人身陷危急狀況下所設置的類型,不同於「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等原則上均需要形諸於文字,口授遺囑有二種,一種是危急口授然後見證人筆記,另一種是危急口授錄音;關於前述口授錄音方式,用錄音帶、數位錄音或手機錄音都可以嗎?

鄰居噪音的法律救濟

俗話說:千金難買好鄰居,房子再豪華再高級,一旦碰到惡鄰居,生活瞬間天堂變地獄。現代環境地狹人稠,房屋多為相鄰建築之公寓,即使是獨棟透天設計,仍會有左右鄰居,生活中所產生的聲響,多少都會互相干擾,若不幸遇到噪音不斷的住戶,該如何解決呢?

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會喪失繼承權?

社會上有很多不孝的子女或是繼承人,長輩或許不希望此種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但縱使長輩先立遺囑,決定將遺產全部由其他繼承人繼承,仍然會有特留分的問題(民法第1223-1225條),未遭遺囑指定繼承的繼承人仍可以取得一定數額的遺產,此時被繼承人或許可以試著讓此種繼承人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