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公證人認證過的代筆遺囑就一定有效嗎?
台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每五人中就有一位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因此預立遺囑的情況愈趨普遍。不過,關於遺囑製作,法律有一定要件,甚至於要求很嚴格,以致於若不符合法定要件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過世後,子孫可能會主張無效。

【著作權】前攝影官提告柯文哲的著作權法爭議
新聞報導,曾擔任柯文哲前市長的攝影官-潘俊霖攝影師,日前提告柯文哲於競選總統期間,未經授權重製他過往擔任攝影官期間,所拍攝柯文哲「自行車城市」、「一日雙塔」的照片,用為競選總統之用,甚至將照片上標有「金牌霖TAIWAN PAN」的權利管理資訊給移除,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然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柯文哲並無侵權的主觀犯意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民事】活動折扣跳票變傳票-喜傑獅確認之訴
筆電廠商喜傑獅,去年11月在FB上舉辦「一讚折一元」行銷活動,因為參與的消費者相當踴躍高達萬人,先是表示「活動貼文遭駭客刪除」強制中止活動而遭質疑跳票引發嚴重公關危機,今年1月時喜傑獅總經理雖再度發文向大眾道歉並宣布會補償。然在日前卻有下單搶折扣的消費者發現喜傑獅竟然向法院提起「確認契約無效之訴」起訴了300多位買家,讓喜傑獅再度受到砰擊,也讓網友們譏諷說「從跳票變傳票」!

【政府採購】廠商遭刊登採購公報屬於證交法的重大訊息
公司遭依政府採購法刊登採購公報,於期間內無法參與採購案件,也無法成為分包廠商,對於公司營運影響頗大,大同公司通報主管機關,於法有據,然刊登採購公報不代表行政處分就一定合法,刊登的處分後續遭行政法院撤銷者所在多有,並不罕見,倘若廠商採取有力的訴訟策略,未始不能在行政法院扳回一城,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民事】有限公司股東得否以「公司停業已久」為由聲請法院裁定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11條規定,有限公司之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有限公司之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前二項轉讓,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視為同意轉讓,並同意修改章程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