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公務人員受職場霸凌可以請求賠償嗎?
2026-06-04
公務人員保障法於去年因謝宜容事件,增修職場霸凌等相關規定,於第19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並使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等行為。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明定公務機關有雇主有防止公務人員受職場霸凌的雇主義務,以避免再有前述新聞之類似不幸事件。若有公務人員遭受霸凌,可以循上開程序提起申訴和救濟。但除此之外,就公務人員先前所受到的損害,可以請求霸凌者賠償嗎?最近有則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值得參考。

【刑事】毒駕判決刑度過輕及賠償過少的問題
2026-06-03
最近有一起毒駕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第一審法院判決卻認為肇事與吸毒無因果關係,因此判決保險公司要賠償給付的案例。在這裡要討論的是車禍致死刑事責任是否過輕的問題,尤其是毒駕致死的刑事責任,司法實務判決是否適當呢?

【民事】被落石砸到之國家賠償問題
2026-06-02
日前有新聞報導,有民眾駕車行經阿里山公路時,遭落石撞擊而導致車輛毀損,認為道路養護機關有疏失,提告國賠。其後因該民眾當下為超速行駛而遭法院判決駁回其訴。但撇除駕駛本人的疏失,實務上在此類案件,法院到底會怎麼認定呢?

【行政】公務員被懲處就可以主張被霸凌嗎?
2026-06-01
公務人員保障法去年修正通過,於第19條以下明文規定霸凌懲處程序和申訴程序,保障被霸凌者提起申訴之權利,而許多公務員主張以自己被機關或主管懲處為由,申訴自己受到霸凌,然醉翁之意不在酒,最終目的是要以自己被霸凌為由,來變更或撤銷自己受懲處的處分,這樣有無理由呢?近日有則判決或可供參考。

【著作權】將公司文件傳給朋友的著作權法議題
2026-05-29
很多人會和親朋好友分享自己的工作生活,有些粗心大意的民眾甚至會在對話中附上工作成果,殊不知這可能違反公司的保密義務,姑且不論工商秘密的部分,如果所傳送的資料是被認為構成著作權法上的著作時,有沒有著作權法上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