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 3

不法散播他人私密照,最高可罰五十萬元

偶爾會看到新聞,情人分手不甘心,散播在一起時拍攝的裸照或私密照。類似這樣的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但一般人可能不知道,惡意散播他人裸照之類的行為,不僅是很缺德的行為,除了被判刑外,依據新修正刑法,最高可能併科五十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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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第三、四級毒品幾公克會有罪呢?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一、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二、第二級: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第三級: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參考附表一)。四、第四級: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參考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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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情報工作法裡的營業秘密保護規定

國家情報工作法近日修正,政府如國安局等情報機關考量到既有法律未明文將境外勢力刺探營業秘密的行為,列入情報機關的偵蒐工作,基於展現政府與立法者對相關事務之重視,執政黨特別提案將此納入偵蒐範圍,明確賦予情報機關可以蒐整經濟情資。提案立委趙天麟則表示,本次修法主要是為宣示政府防堵經濟間諜、商業間諜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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