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青少年加入詐騙集團可能害父母被求償到破產
暑假季節又要來臨,青少年學生有的會想要打工賺點零用錢之類的,切記要找到正當合法的工作來打工,千萬不要從事違法犯紀的工作,尤其是不要想賺快錢或和詐騙集團成員來往,否則,很容易被引誘而陷入未知的危機,或是被利用為小幫手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雖然所有被騙的錢都是被主謀或大哥們給拿走了,但是參與詐欺犯罪的青少年除了構成刑事犯罪,同時可能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有被害人要求償的話,這時父親、母親也可能因此要負擔鉅額的連帶賠償責任,非常划不來。

【政府採購】營造業借牌相關法律爭議
《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營造業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第1項)營造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許可:二、將營造業登記證書或承攬工程手冊交由他人使用經營營造業業務者。」,營造業如果有借牌予他人之行為,可能會受政府採購法及營造業法懲處,然而此時問題點有三,第一,是否會有重複論處的疑慮?第二,如果刑事部分遭緩起訴,則是否影響停權或廢止營造許可判斷?第三,行政罰法上三年失權效起算時點?
【不動產】當擔保品變成別人家的部份
借款債權人為了保障債權,傳統上會選擇民法上的「人保」(保證人)或物保(抵押權、質權等)來加強對債權的保障,在債務人不履行時可就擔保品逕為取償或是向保證人追償。而為了適應工商業及農業資金融通及動產用益之需要,《動產擔保交易法》內另有規定「動產抵押」、「附條件買賣」及「信託占有」三種交易方式。然而,用以擔保的動產多有以材料作擔保,如材料在經過加工合成在其他財產或不動產上時,應如何處理呢?

【著作權】YT頻道可否合理使用電影內容?
無論是電影的預告片、正片、海報、花絮,其實都受著作權法保護,臺灣本地代理商取得正片的專屬授權時,可能也會取得前述周邊的授權,本地民眾若未經專屬被授權人的同意,就使用這些素材剪輯成影片上傳到YT頻道,除可能構成重製權的侵害外,也有侵害公開傳輸權的問題,只是臺灣的著作權法原則上採取告訴乃論,如果專屬被授權人認為這些行為對自己不生損害,不主動提告,司法機關往往未必會主動查緝。新聞中提到有YT頻道被追究法律責任,往往是代理商認為這個頻道的影片已經影響了他們的商業利益,這才會用著作權法追究頻道主的民刑事責任。

【政府採購】採購法和營造業法對借牌的定義相同嗎?
營造業在投標承攬工程時,有時會有借牌投標的情形,可能是因為營造商想賺取出借牌照的費用,或是丙級營造廠為了參與乙級的投標案而借牌,甚至,有丙級營造廠為了能早日升等,也會出借牌照給他人使用,以獲得業績來申請升等。對營造業而言,因借牌引發的法律爭議,除了可能觸犯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外,尚須顧慮營造業法相關之規定。問題來了,採購法與營造業法對於「借牌」的認定是否相同,亦即,成立採購法上的「借牌」投標,是否就等同於成立營造業法上的「借牌」?又或是反過來,成立營造業法的「借牌」,是否就一定會成立採購法的「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