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亂象,律師分析給你聽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開放非一類至三類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民眾在診所外大排長龍,引起軒然大波,究竟好心肝診所為何能取得上千劑疫苗,還提供給「一般民眾」(基金會及診所志工?)接種,其中衛生單位有何疏失?還是耍特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說要嚴辦,高檢署也指示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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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 COVID-19 疫情升溫,人心惶惶,民眾莫不搶著打疫苗,但疫苗數量有限,接種順序是依指揮中心頒布,第一線高風險的醫護人員及防疫相關人員優先接種,台北市卻爆出有診所私自接種一般民眾,破壞了防疫的規則和公平性,引發眾怒。台北市政府證實好心肝診所先向市府申請有101位醫事人員需施打,因此配給了15瓶,隔日又表示有更多需求,希望可以申請100瓶,市府又再配給100瓶,總共施打了1,113人。從前述的數量可知,一間診所如何可能有1,113名醫事人員?且由好心肝診所事後提出的名冊可知,好心肝診所違法施打非一至三類對象,因此台北市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5條規定之罰則,以好心肝診所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第1項,裁罰最高的200萬元罰鍰。

不過,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事件的行政責任固然不用說,其中是否有人涉及刑事責任,更是要進一步追究的。指揮中心已表示一定會嚴辦,高等檢察署也指示臺北地檢署偵查相關人員責任,究竟是何人涉及如何的刑事責任,還有待地檢署偵查釐清事實,不過從目前的資訊來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竟然配給一間診所115瓶也就是1000多劑的疫苗量,難道不用事先查核施打對象名冊?一看就不合理的數量竟然還申請通過?其中好心肝診所在向市府申請時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在施打完醫事人員而有剩餘時,未歸還又繼續給基金會人員和志工等非醫事人員接種,是否涉及侵占;另一方面,衛生局人員可能涉及刑法第131條圖利罪或其他貪污治罪條例之罪,且由衛生局何層級指示或授意?台北市政府日前表示疫苗分配是衛生局「股長」決定,但疫苗分配這般重大事宜,衛生局長官難道會不知道?甩鍋給基層人員的說法,恐怕難以說服民眾。 這件正值疫情嚴重之時離譜的事件,依常理推斷,應不會是只有一個人違法就輕易發生,在整個疫苗分配及施打的流程上究竟有怎樣的結構性漏洞,造成有濫權、耍特權的空間,也是必須要深刻檢討的地方。


陽昇法律事務所/潘佳苡律師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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