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法律小常識
這幾個禮拜以來,疫情又逐漸升溫,每日確診也破千人了,有一些過往我們不會注意到的法律問題也浮上檯面,今天我們就來盤點幾個疫情之下聽眾應該注意的法律問題:
第一個就是醫療器材的買賣問題,如果確診卻須在家中隔離的時候,有醫師在倡導可以自行以血氧機量測血氧,以避免已有缺氧症狀卻不自知,所以聽眾可能想說要自行在網路上購買血氧機,但其實血氧機是不能在網路上販售的,因為「部分」血氧機是屬於第二級等級醫療器材,目前衛福部只有開放第一級等級醫療器材及18種第二級等級醫療器材在網路上販售,這一點可以參照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01601942號公告「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之規定,醫療用血氧機不在其中,所以只能在實體通路購買,請各位聽眾小心,不要助長違法業者的氣焰,另外順帶一提,也請聽眾不要在網路上自行販賣自家已經用不到的醫療器材,因為沒有執照也不可以販賣醫療器材的,否則賣家可能會被藥事法開罰最高至200萬罰鍰。
第二個,如果醫療用血氧機不能在網路上販賣,非醫療用的就可以嗎?這一點要去檢視血氧機的產品說明書,如果是供「民眾日常生活的個人健康管理的功用,不用於醫療用途」,就可以排除在《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的定義之外,不受前述法令和函文的限制,醫療器材產品的相關資訊,民眾也可以到衛福部食藥署的網站(食藥署首頁http://www.fda.gov.tw的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相關許可證。
⚠以上防疫法律小常識和大家稍作分享,在追求健康之餘也要遵守法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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