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澎湖花火節無人機停辦爭議–會有什麼政府採購法問題?
2025澎湖海上花火節眾所期待的無人機展演臨時取消,讓許多遊客大感失望,縣政府表示是因為開幕展演的呈現不如預期,引發外界負評,基於活動專業與演出品質考量,才會取消後續展演場次,以增加其他演出的方式來維持花火節的亮點。

有民眾質疑,無人機展演的廠商是透過採購法招標而來,為何當初招標時未向廠商收取押標金或是保證金?也有人質疑無人機展演標案預算金額高達一千五百萬元,為何會讓資本額僅三百萬元的廠商得標?難道不擔心履約發生糾紛的時候,無法向廠商求償?
本次花火節的無人機展演採購案,全名叫做「『2025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無人機科技燈光秀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這是一個「勞務採購」案,依照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原則上不必收押標金、不必收保證金!其他地方政府類似節慶無人機展演採購案,有的也是如此辦理,例如:南投縣政府的「2025南投燈會無人機群飛及煙火聯演委託專業服務案」,招標公告明白載明不用繳押標金,台南市的「『2025臺南夏日音樂節空中展演』委託專業服務案」也是如此;至於,預算金額達上千萬是否就當然要規定收取押標金呢?法律並無明文,上千萬標案未收取押標金者亦屬常見,如前述夏日音樂節的標案,預算金額同樣也是上千萬,也遵照前述採購法的原則,沒有收押標金。
至於新聞說廠商資本額只有三百萬元,為何也能夠得標一千五百萬元的標案?這種講法可能就有失公允,姑不論這種狀況在採購實務實屬常見,就這次花火節的得標廠商,過往也曾得標過許多無人機展演勞務採購案,例如:2019年屏東大鵬灣舉辦的台灣燈會、2020年的全中運、2022的屏東空中嘉年華等等,2019年該標案預算金額甚至高達三千九百萬元,該次展演可說帶起臺灣燈會首次用無人機辦活動的熱潮,當年這家廠商得標時的資本額也是三百萬元,照樣把燈會辦成功了,不就證明資本額與公司履約能力並無直接關係嗎?
再則,本件廠商履約若有違約狀況,招標機關如要追究廠商責任,除了民事求償外,若終止契約可歸責於廠商,且情節重大,機關仍可適用採購法第101條的黑名單規定,將廠商在一定期間內,列為政府採購的拒絕往來對象,新聞中提到的廠商過往得標的政府標案金額總計上億元,顯然政府標案是這家公司的重要業務來源之一,機關大可以此為籌碼和廠商協商,要求廠商賠償機關在這次花火節中因為無法讓民眾看到無人機展演所產生的損害。當然,廠商這邊也可以舉證開幕式的意外是否為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於廠商等等。總之,事實講明白,政府採購法適用清楚,縣政府以公平公開方式為後續爭議處理,即可平息後續的民怨了。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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