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匯款!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有新聞報導,一名網友一早就被家人叫起來慶祝,原因是網友的媽媽刷存摺後發現,竟然有一筆約莫184萬的款項進帳,因為原PO家裡是開餐廳的,平常有跟外送的單位合作,還以為是哪家廠商清償積欠的大筆款項,讓全家人都沉溺在喜悅之中,甚至感動的痛哭流涕。不料,事後竟發現原來是銀行的行員搞了烏龍,誤將6萬元的款項匯成美金,讓原PO的情緒瞬間從天堂掉到地獄,不停的感嘆「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
日前有新聞報導,一名網友一早就被家人叫起來慶祝,原因是網友的媽媽刷存摺後發現,竟然有一筆約莫184萬的款項進帳,因為原PO家裡是開餐廳的,平常有跟外送的單位合作,還以為是哪家廠商清償積欠的大筆款項,讓全家人都沉溺在喜悅之中,甚至感動的痛哭流涕。不料,事後竟發現原來是銀行的行員搞了烏龍,誤將6萬元的款項匯成美金,讓原PO的情緒瞬間從天堂掉到地獄,不停的感嘆「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
最近有看網路新聞或是媒體電子報的網友們大概都知道,蘋果電子報從原本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費閱覽,變成雖然仍維持免費,但必須要註冊成會員才能看,蘋果日報此舉一出,頓時在媒體界掀起軒然大波,有人支持也有人批評,對於蘋果日報來說,好處當然是可以透過蒐集使用者的資料,後續行銷使用,但缺點則是,可能會喪失一些不願意註冊的使用者的瀏覽率。
沒收新制立法後,如果被告犯罪有獲得所謂「犯罪所得」,法院在判決時會同時宣告沒收犯罪所得XX元。實務上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刑事宣告犯罪所得沒收,後來被告與被害人和解,沒收應否扣除和解給付部份,再執行?
我國交通亂象多,路邊違停車跟機車騎士爭道的情形很常見。違規路邊停車後下車吃飯、買東西,經過的其他車輛閃避不及而出車禍,自己人雖然不在現場,是否仍有刑事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有名男子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向中國賣家購買壯陽藥,在高雄海關遭查獲,因為該壯陽藥未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核准,該名男子以過失輸入禁藥罪移送法辦。
明明到職時約定好的薪資,卻在日後遭到公司未經告知或詢問下片面減薪,在台灣因為資方較勞方強勢許多的情勢,大多數勞工會為了保有原有的工作,而在遭到雇主減薪時,選擇默默接受,但如果拒絕接受減薪,勞工應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與法院判決有關的新聞報導常常內容有錯誤,像是法條寫錯或是事實的敘述與法院認定的不符(可能是理解有誤或刻意扭曲),導致民眾看新聞時被誤導,以下這則新聞就是一個案例。
你知道各行各業的《通姦賠償價目》是多少嗎?
外遇,最怕被抓猴。被逮到,會被告刑事通姦罪(刑法第239條),還有被告民事賠償(民法第195條)。
通姦被認為侵害配偶人格身分權利,讓配偶受到精神上損害(又稱「非財產上損害」),受害配偶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又稱「精神慰撫金」)。
近年來健身風氣興起,造就相關產業十分競爭,健身中心更是一家一家的開,也因此健身中心的業務或教練更是積極拉客人入會。除了少數是以計次或計時的方式收費外,大多數的健身中心都是一次簽訂為期一年以上的合約,所以簽約前千萬要仔細看清楚,並注意以下的幾個重點!若因一時沒想清楚就在教練或業務的三寸不爛之舌推銷之下簽約,事後仔細想想就反悔了,處理上就會比較麻煩了。
開車的民眾應該不時都有被對向車的燈光閃到刺眼,或後照鏡內一片亮光的經驗,這些時候,可能都是用路人誤用了遠光燈。
汽車駕駛人在夜間行駛於一般道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等道路上時,應該開啟大燈,應該是有駕照的人都具備的常識,但可以讓夜間行駛視線更清晰的遠光燈,應該在何時才可以使用或有何使用限制,卻是許多駕駛人疏漏未察,往往到了被開單的時候才驚覺自己竟然已經違反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