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酒駕案背後的法律問題

根據新聞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與機車發生擦撞,警方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其順利通過直線步行及畫同心圓等測試,故無法認定非安全駕駛,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從丁允恭酒駕不起訴,談所謂的「司法公平正義」

根據新聞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與機車發生擦撞,警方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其順利通過直線步行及畫同心圓等測試,故無法認定非安全駕駛,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外交部國慶文宣影音短片政府採購爭議法律問題

外交部民國110年之國慶文宣影音短片,透過委外政府採購,並由阿賴耶電影有限公司得標。但是,影片上傳後,卻引發極大的錯誤爭議,該短片竟然將瑞士著名的Appenzell山當作是台灣的玉山主峰,外交部後來趕緊更正這個大鳥龍。有的人批評,為何要用限制性招標獨厚阿賴耶公司?有的人批評,這個影片是怎麼驗收的呢?外交部則表示,這是經公開評選的限制性招標,而且具承作專業影音能力的製片廠商皆可以投標,經評選優者才依序進行議價。

預售屋完銷不實的公平交易法問題

經常聽到某某預售屋建案廣告說:「三天內完銷!」但是真的假的,有時根本沒有人知道。因此,對於建設公司類似銷售手法或廣告等,公平交易法會要求業者不能作假,否則會加以處罰。消費者也必須要詳查,不能人家說什麼都全信,否則挫賽,自認倒楣就算了,賠上大錢可就慘了!

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與除斥期間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同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關於雇主以此為理由開除員工時,經常發生二個問題,第一個是何謂「情節重大」?第二個是「知悉」的時間點如何起算?

勞基法關於女性夜間工作之規定違憲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註:勞基法第79條訂有罰則,若雇主違反前述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