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 Q&A 2018.03

繼承之土地已由過逝者提供建商配合銀行融資,繼承土地的人,如果不配合變更土地擔保人可以嗎?銀行會怎麼做?

您好: 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因此,銀行會依此原則辦理,所以要確認繼承人與銀行間的融資行為已達到何種程度?另外,應確認繼承人與建商之間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再作後續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請問父親留下的銀行債務為是39萬,父親公司的團保理賠是20萬,這20萬是屬於遺產嗎?需還給銀行嗎?

您好: 一、現今繼承的法律規定,是以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若無繼承到遺產,繼承人的本身的財產不會受到影響,合先敘明。 二、關於人壽保險的團保部份,依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再依同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所以說,請向父親公司查詢團保契約的內容,即可知悉後續的作業流程。供予參酌,謝謝!

政府正在建設的工地有用圍籬包起來可以進去嗎?外面沒有禁止進入的牌子 也沒有人管理。

您好: 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此,台端所述狀況,若符合上述要件,似有可能構成犯罪。供予參酌,謝謝!

我前陣子被詐騙,於是到警局報案,今天居住地收到地檢署送來的信件,我想請問,是只會寄這一份信件嗎?還是戶籍地也會寄一份呢?

原則上,若居住地能送達,不一定會寄戶籍地。但是,每個個案的送達狀況不同,或許您可以打電話給承辦股別的書記官,詢問是否會寄送達至戶籍地。如果有變更送達的地址,也可以陳報給地檢署知悉。供予憑參。謝謝!

我司因承接工程向台灣代理商訂購一批網路設備七月份下單,也收到代理商正式發出訂購證明,之中代理商依照到貨順序陸續出貨,但最後一批貨因為國外製造商生產問題無法交貨導致我司工程交期延誤違約,請問我司是否可以提損害賠償

賣方有依照買賣契約的期限與其他約定條件,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就算事後辯稱是因為原廠問題,無法進口等因素,原則上亦得請求賣方依照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蒐集因為代理商無法交貨,所造成無法及時出售商品,所產生的損失等來證明自己的損害,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