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 Q&A 2018.04

你好,我半年前在臉書社團買了一雙鞋子,到目前為止已經穿過且有些小損傷,但是最近朋友才告訴我是假貨,我想要求賣家退款請問可以嗎?

您好:原初買賣契約若是約定買真品,如果交付是仿冒品,非依約給付,得解除契約。不過,現在可能有時效問題,這部份尚非重要,仍可以迄今始發現為主張。最重要之點,如何證明半年後所提出的鞋子是當初賣家所交付之標的物?也就是說,因為半年時間久遠,若能證明仍屬同一標的物,權利主張乃有可能實現,即才有可能請求賣家退款。當然,若賣家同意台端主張退款,爭議自然減少許多。供予參酌,謝謝!

員工駕駛貨車自撞護欄,全部維修為50~60萬,請問該如何向員工求償?

您好:1、依一般勞僱契約關係,員工駕駛貨車,應盡契約約定之注意義務駕車,若過失依約得請求損害賠償。2、若有過失侵權行為,亦得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擇一競合行使前述權利。若有保險,就由保險賠償,及確認相關法律關係。供予參酌,謝謝!

契約終止後合意解除請問我們公司日前接了一批設備維修訂單,再收了客戶訂金後,客戶在我們提供服務前因故終止契約,現客戶提出要在以解除契約方式取回訂金,我們基於維護客戶關係,並不反對。只是已經被終止的契約還能再合意解除嗎?

一、依題意,雙方既合意終止契約,其後契約就不生效力了;所謂解除, 是讓契約至始不生效力。 二、實則,既已同意取回訂金,在滿足雙方都同意的條件下,作成一個無論是終止或解除的協議內容,以保障雙方各自主張的權利,應屬妥適的方法。供予參酌!謝謝!

肖像權未經同意,使用於宣傳、販售、廣告,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與朋友合作我有被拍攝宣傳照片、教學影片,且都與商業使用有關係,但是因為原本是以互相信賴的方式在合作,所以也沒有簽寫相關肖像合約或使用辦法,現在拆夥了,對方還是一直使用我的肖像在做宣傳與商業行為, 請問我改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

這應該分二部份討論,首先,即令沒有書面資料,但是雙方(指台端與 合夥團體間)還是有針對被拍攝之照片等達成使用契約關係;其次,拆夥是針對內部關係而言,但是關於台端與合夥團體間的外部關係,其拍攝照片等使用權關係,是否有所改變?應視雙方當時的真意。亦即,粗略而言,若使用權與台端合夥始得使用,是綁在一起的,當然台端有可能主張權利,但若台端合夥與否,和使用權並無關聯性,或是沒有約定,台端是否可主張無使用權?是有問題的。大原則如上所述,惟仍應視個案實際內容作完整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想請問當初親戚開股份有限公司把姐姐掛了ㄧ些持分並為負責人把媽媽弄了破千的股數實際一直不知道公司經營的狀況只知道有糾紛而且與他人互告有這樣的方式可以讓家人回覆一般身份 謝謝

公司可從所有及經營二方面觀察,分別是股東、董事(負責人),一般說來,股東享有權利,而經營者還有義務。因此,不願掛名董事或負責人,終止與公司間委任關係即可,亦即向公司辭任董事就可以了。此外,若連股東權都不想要,直接過戶予第三人即可。供予參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