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透過我的兄弟們進口蘇丹紅辣椒粉:什麼是關係企業?
-摘要:關係企業係指一企業形式上雖為個別獨立的法人,但實際上卻係一個經濟體,由同一群人控制並為決策。我國現行法上關係企業的種類包括「形式上之控制及從屬關係公司」、「實質上之控制及從屬關係公司」與「相互投資公司」。
-摘要:關係企業係指一企業形式上雖為個別獨立的法人,但實際上卻係一個經濟體,由同一群人控制並為決策。我國現行法上關係企業的種類包括「形式上之控制及從屬關係公司」、「實質上之控制及從屬關係公司」與「相互投資公司」。
這年頭電子支付和行動支付非常方便,只要有電支帳戶、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就能夠不帶現金,進行各種消費,如同中國大陸的支付寶一樣,但要注意了,如果這個帳戶被他人盜用或是信用卡遺失,遭他人盜刷的時候,後果也是很嚴重的,這個時候刑法會如何保護受害人,來制裁這些盜刷者呢?
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較先進國家來得高,故且不論道路設計及交通號誌、標線等硬體因素,其中,關於刑事責任部份,似乎法院判刑過低而無法達到謹慎駕駛的要求,以致人民對交通法秩序的不尊重。
我們常常看到補習班張貼廣告,說某某人是該補習班學生,在補習考試後獲得榜首之類的文宣廣告。但是,這些榜單都是真的嗎?假若造假榜單,可會有刑事責任!
台灣現行民法和刑法都有針對妨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允許被害人透過訴訟來救濟,前者是侵權行為,後者是妨害名譽罪章之罪,民事法院在判決被告應賠償之餘,有時會宣告應公開在報紙、網站道歉,以回復被害人名譽,但這樣的作法,最近被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了。
近日新聞報導,台南市有男子於居家隔離時,遭衛生局以違反「一人一戶」規定,處罰本人與兩個同居的弟弟各十萬元,男子不服提起行政救濟,地方法院行政庭認為起訴有理由,撤銷原本裁罰的案例,是近來法院針對日趨嚴苛的防疫規範,依法進行審查後,少數不同意行政機關裁量結果的案例,雖然衛生局主張處罰十萬元是最低額度,但法院認為根本就不該罰,衛生局抗辯並無道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如果還想要遵循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作父母親的,就要注意自身在對待子女成長過程是否有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假若連最基本的父母本份都作不到,老的時候若孤苦無依,還可以請求子女扶養嗎?
近日有新聞報導,有陳姓男子等4人以替電影版權公司抓盜版,鎖定違法下載的網友後,再替這些公司寫訴狀,平分和解金,數年來獲利上千萬元,然遭地檢署認為此舉涉及不法,以律師法和刑法起訴的案例。新聞一出,可能會有人懷疑,為什麼明明是替著作權人抓盜版,也會違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