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重大破碇之判決離婚案例解析
依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其次,夫妻兩願離婚,應簽立離婚書面文件及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之後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若有一方不願離婚,則只能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了。
依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其次,夫妻兩願離婚,應簽立離婚書面文件及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之後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若有一方不願離婚,則只能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了。
丈夫長期對妻子暴力相向,妻子不堪忍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因幼子需人照顧,故仍留在家中與丈夫同住。丈夫在收到保護令後安分許多,但老想著中文俗諺所說的「床頭吵床尾和」,卻苦於朱迪絲拒絕同房且防備心濃厚,尋無機會。某日,丈夫將安眠藥偷偷加入妻子喝的飲料中,隨即假裝出門,妻子不疑有他,做完家事喝下飲料後迷迷糊糊昏睡過去,丈夫見到時機成熟,趁妻子無力反抗之際,違反其意願性交得逞。妻子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氣急敗壞地一狀告上法院。丈夫十分不解,明明還是夫妻,為何會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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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未滿20歲子女得列為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今年108年報稅的免稅額是8萬8千元。
離婚或分居時,常見夫妻重複申報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原則上,應由夫妻協議看是那一方來申報。協議不成時,就由「實際扶養」之一方申報。依據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釋:「離婚者關於當年度扶養親屬寬減額,得協議由一方申報或分由雙方申報,未經協議者,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一方申報。」
夫妻財產制分為三種:「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
夫妻可以約定選用「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並向法院辦理登記。如果未約定,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
夫妻結婚,雙方可能在婚姻期間賺了很多錢。於是,當夫妻離婚時,會有如何分錢的問題?就是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