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要知道的「支付命令」!
,對於債權人來講,支付命令較簡便省錢省時,但是對於債務人來說,可能就實質抗辯保障不足。此故,就有歹徒異想天開,利用這種督促債務人清償的程序不需要開庭,而想要騙法院來強制拍賣他人財產。
,對於債權人來講,支付命令較簡便省錢省時,但是對於債務人來說,可能就實質抗辯保障不足。此故,就有歹徒異想天開,利用這種督促債務人清償的程序不需要開庭,而想要騙法院來強制拍賣他人財產。
很多人都知道台灣有《國家賠償法》,讓政府機關於公用設施的設置或是公務員執行職務,在一定情況下造成人民損害的時候,由法院判決機關要負擔賠償責任,但法院本身也是政府機關的一員,法院有可能也要負國賠責任嗎?法律上是可能的,最近屏東地方法院就被別的法院認為在民事執行程序上有瑕疵,要負擔國賠責任。
實務上,有人會說為了躲債,乃將自己的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給第三人,這樣子債權人就算想要拍賣自己的土地,因為其上面有抵押權,債權人可能擔心拿不到錢就不會聲請強制執行了,但真的是這樣子嗎?
最近有位民眾諮詢,表示他因為負有債務,但目前已經屆臨退休,擔心將來退休金會遭到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而沒有餘款能夠渡過下半輩子,為了這件事,該民眾很是憂心!
好不容易打完了曠日費時、勞心費力的官司,取得有利於己的終局判決,結果債務人態度消極,不積極清償債務、履行義務,實際上根本拿不到半毛錢,這時候債權人該怎麼辦?
消費物價的調漲,銀行發卡門檻降低,導致現代人習慣先享受後付款。然而,年輕人薪資不高,又欠缺理財規劃,往往積欠卡債無法清償,最後被強制執行扣薪。也有人是家庭遇到挫折困難,像前陣子有位年輕人幫家裡忙,卻開車不慎撞壞多輛超跑,面臨鉅額賠償,影響家中生計。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強制執行扣薪要滿足債權人債權,同時也得兼顧債務人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