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年終獎金

全台COVID-19疫情(以下稱新冠肺炎)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不少行業受到影響,像交通、餐飲、旅遊、航空等行業,衝擊甚深。資方若無營業收入,可能面臨倒閉,勞方可能放無薪假而造成經濟上困窘。假若疫情未能趨緩,就算影響較小的公司行號,員工還有可能期待年終獎金嗎?

散播COVID-19疫情之不實訊息的刑責

最近COVID-19疫情嚴峻,社群網站有成千上萬討論疫情的資訊,如果都是正確有益的訊息,對於民眾掌握防疫知識是有幫助,但若出現謠言或不實訊息,將會造成民眾不知所措、恐慌。因此,立法者特別針對散播疫情不實訊息者,訂立刑責,要求民眾謹慎發言。

職災醫療期間,雇主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

近日有新聞提到,醫院醫師執行職務,遭患者傳染新冠肺炎,自己反而成為要醫療的對象,前衛生主管機關首長表示,醫院應該確認該醫師有無違反醫療SOP,並考慮要將該醫師開除,只是勞工執行職務染上疾病,雇主不給勞工養病的機會,就要直接開除勞工,這樣是人之常情嗎?

勞務給付可否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從事工程實務的人都知道,對於契約簽立後,發生原物料價格或是其他成本或其他變動的狀況,就可能有物價指數調整之適用。但是,在某種情況,非契約雙方當事人所預料,造成一旦繼續履約下去,可能會產生非常不利益的風險或損失,如此一來,這種狀況非雙方當事人所可預料,就會有調整契約履行的必要,才符合誠信,這就是工程實務常見履約後增減給付的「情事變更原則」。

LINE或FB張貼COVID-19疫情訊息請三思而行

COVID-19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流行期間,再次提醒大家,相關疫情訊息,在社群媒體的公共群組發文張貼時,千萬千萬要注意,不確定事不要亂傳,不應該賺的錢不要去賺,國民一起用良知,共同努力防止疫情擴大。

散佈不實謠言,會有刑事責任

新冠肺炎疫情在歐洲延燒,就連向來被認為先進的義大利,目前死亡人數也已經有數百人,讓台灣許多人心惶惶。基於防疫考量,政府特別任命衛福部長為防疫總指揮,但就在這個時候,卻有人散佈不實謠言,影響防疫,但大家知道嗎?一般謠言,可能只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若涉及傳染病,可是有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