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竄出導致騎士摔車死亡案例

偶爾聽聞有小狗突然衝出來,使得路過機車閃避不及或撞上去而發生車禍,如果只是輕傷還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假若發生死亡事故,事情就大條了,誰要為被害人死亡負起責任呢?

警察「目睹」闖紅燈,法院改判免罰

近日有新聞報導,有位李姓駕駛被警察指控闖紅燈,開罰新台幣二千七百元,駕駛一狀告到法院後,法院竟然撤銷罰單,改判免罰,理由是警察只有眼睛看到,沒有密錄器等客觀設備證明確實有闖紅燈,新聞上網後,不少網友嘖嘖稱奇。

離開現場又返回,仍是肇事逃逸?可以算自首嗎?

日前有則新聞,某酒店經紀人開車在路上不小心撞死了現役軍人,竟駕車離開,約一小時後才又回到現場;他向警方稱沒有要逃離,只是先離開一下,又趕緊回來了。有朋友提出疑問:只是離開現場一下子就馬上回來,這樣還會有肇事逃逸的責任嗎?

惡作劇刮花別人愛車,小心觸犯刑法毀損罪

心愛的車子被刮花,相信是很多車主都有的經歷。尤其是整晚停在開放式的路邊停車格,一大早要出門時發現車身傷痕累累,真是會讓人抓狂!當然有時候,車主開車、停車過程中不小心,也會造成車身烤漆的傷痕。但如果是故意去刮花別人的愛車,那小心,這行為可是會觸犯刑法的唷!

裝監視器抓偷尿尿?小心吃官司!

鄰居間原本以和為貴,但若有了嫌隙,恐怕就難住得安穩,為求自保,裝個監視器無可厚非,但如果是裝在家門外面,其公共社區或公寓大廈裝置監視器,到底是為了居住安全、防竊盜或是監視鄰居或是搜證目的等,不得而知。會不會侵害到別人的隱私權,構成刑法所謂妨害秘密罪呢?

提告侵害配偶權之事前放棄求償爭議案例

新聞報導指出,聯電某已婚鄭姓經理遭葉先生指控,偷吃其配偶陳小姐,為求刺激感還故意選在他公司旁的摩鐵床戰,甚至互傳「好想妳那誘人的肉體」與「一早就溼溼地想攻擊金剛鳥」等鹹溼對話。因此,葉先生提告鄭經理侵害配偶權,請求民事賠償九十萬元。第一審法院認定鄭先生與陳小姐確實有不正常的往來,但卻判決葉先生敗訴,什麼原因呢?

家門口裝監視器的法律問題

近日有則新聞報導,有名男子因為太太和公寓的其他鄰居有過爭吵,被打傷過,所以在家門口裝了幾支監視器,卻又惹來鄰居不滿,認為侵害隱私權,一狀告到地檢署,近日檢察官表示監視器拍攝的範圍是公共空間,做出不起訴處分。